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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解读

来源:  中国科学报     时间:  2016-02-29 14:20

一定程度上来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就是组织机构代码的升级版。不仅继承了组织机构代码的唯一性、稳定性、全覆盖性、经济性等优点,还通过国家层面的顶层制度设计有效克服其不足,将彻底解决我国当前证号代码混乱的局面,全面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步入正轨。

自2015年10月1日起,对于新设立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将在其注册登记时发放标注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由登记管理部门代码、机构类别代码、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主体标识码(组织机构代码)、校验码五个部分18位数字和字母组成。省质监部门负责全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资源的管理,并建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和重错码核查机制,为各部门提供信息服务。

全面推行和应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之后,政府各部门和商业机构都应当在业务和信息系统中,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作为其对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唯一标识。通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对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的共享和协同,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可以方便地获取法人、其他组织以及相关自然人的各种社会行为和监管信息,从而建立起数字化的社会信用体系。

例如,在登记管理环节,通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实现工商、质检、税务、公安等监管部门的业务联动,可以实现法人信用信息的共享,从源头对非诚信企业设立准入门槛;财政、金融、外贸的有关部门,可以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作为纽带实现各部门之间信息的互联互通,加强联合监管,防止偷漏税及金融诈骗等问题;外贸、海关、税务、银行等部门可以通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高效地解决进出口贸易问题,加强出口退税等管理工作;公、检、法部门可以利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更有效地采集信息、打击犯罪,保障社会的安全和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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